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25-14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
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太实业”)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州中院”)作出的(2025)
甘01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兰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
预重整;2025年7月11日,兰州中院作出(2025)甘01破申5号《决定书》,决定对
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日,兰州中院作出甘01破申5号之一《决定书》及(2025)甘
整 期 间的 临 时 管 理人。 具体 内 容 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7 月12 日在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暨被法院启动预重
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定书》及(2025)甘01破5号《决定书》,兰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万
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
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
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31号)。
截至2025年12月25日,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全体重整投资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
资款,合计金额人民币403,763,890.00元。全体重整投资人已经支付完毕全部的
重 整 投 资 款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12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32)。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3号)。
书》,兰州中院裁定批准《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
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有 限 公 司 破 产 企 业 财 产 处 置 专 用 账 户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23,270,000 股 增 至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
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1)。
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已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同日,管理人向
兰州中院提交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
报告》;同日,公司及管理人向兰州中院提交了《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重
整程序的申请》,提请兰州中院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整计划》已执行完
毕,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12月31日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12月31
日出具了《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收到兰州中院出具的(2025)甘01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在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重整投资
人已完成全部重整投资款的注入,亚太实业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规定将应当支付
和清偿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进行支付、清偿完毕或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清偿款提存至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应当向重整投资人划转
的转增股票提存至管理人指定证券账户,已达到重整计划第七部分第五条规定的
执行完毕标准,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此外,鉴于本案尚有遗留事项待处理,
在本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后,亚太实业管理人应依法继续履职。综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及《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
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极大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的基本面将发生改善,持续经营和
盈利能力有望逐步恢复并得到进一步增强,在此基础上,全体出资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价值有望得到夯实,有利于保护广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本次重整预计将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兰州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
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
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仍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
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