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4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12
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9人,代表股份429,838,3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4.964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36,851,9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股份192,986,4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5人,代表股份201,317,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7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 8,330,657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6人,代表股份192,986,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74,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弃权 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53,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
对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57,72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74,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53,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7%;反
对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157,729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378,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7%;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85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1%;反
对2,30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5%;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5,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7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1%;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2,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1%;反
对1,428,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5%;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3,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2,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27%;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9,2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9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254,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3,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5%;反
对1,425,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28,257,3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99.6322%;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736,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46%;反
对1,423,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0%;弃权157,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08,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58,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3%;反
对3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弃权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166,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6%;反对5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1%;弃权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644,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61%;反
对5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4%;弃权125,729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主板上市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38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3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58,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3%;反
对3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2%;弃权125,729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380,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3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858,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3%;
反对 3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2%;弃权 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211,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2%;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862,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41%;
反对 3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3%;弃权 126,0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672,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弃权 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151,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5%;
反对 4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弃权 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380,0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30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157,72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858,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3%;反
对30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弃权157,729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16,414,47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8770%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893,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20%;反
对13,298,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6%;弃权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062,184 股, 占出席 本次股 东会有 效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99.3541%;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540,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10%;反
对2,650,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6%;弃权125,72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提案的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井庆欢律师、林茜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