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5-132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或“公司”)收到持有公司 10.46%股份的股东吴世春发来的《关于自愿代偿资
金占用款项的承诺函》,其承诺自愿以自有资金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
下简称“资金占用方”)全额偿还资金占用本金 869.36 万元及相应利息。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
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谈文舒回避
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签署本次交易有关协议及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
事宜,并就债权转让事项通知实际控制人与关联方,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
理完毕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利息 1,531,799.31 元,总计 10,225,393.6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
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吴世春代偿资金占用款项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公告》。
二、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
因自愿代偿行为而对资金占用方所依法享有的全部追偿权无偿转让给上市公司,
由上市公司自行向资金占用方追索。
《债权追偿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代偿人):吴世春
乙方(受让方/原债权人):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
方”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竹先生及其关联方宁波余姚云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合称“原债务人”)对乙方负有资金占用本金人民币 869.36 万元及相
应利息(具体数额及事项参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
总额为人民币 10,225,393.65 元(以下简称“代偿款”),乙方已确认收款;
元的等额债权追偿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追偿权”);
索;
第一条 标的债权追偿权
限于代偿款金额 10,225,393.65 元、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追偿权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 转让对价
对价。
第三条债权追偿权交割
对原债务人的任何追偿权利。
第四条 通知原债务人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原债务人送达《债权追偿权转让通知
书》,告知债权追偿权已转让至乙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