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57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签署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荃丰种业”)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以下简称
“基金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及荃丰种业将位于合肥市
高新区天智路 3 号综合办公楼整体合计 3,107.23 ㎡、
㎡、2 号厂房 1,926.09 ㎡三处房产及附属设施租赁给基金会,作为其
自身办公、公益事业及促进种业发展场地使用,租期 15 年。具体详
情见 2021 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签署租
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关联交易事项进展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自交付之日起方可实施装修及租赁。
因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营收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厂房承接增长的产
能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实际于 2022 年 6 月交
付基金会综合办公楼。1 号厂房、2 号厂房未交付,继续由荃银高科
及荃丰种业使用。
近日,基于基金会的实际租赁需求以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就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达成一
致,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具体情
况如下:
甲方 1: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 2: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
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订的原合同提
前解除。
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合同终止事项。原租赁项下房屋为公司自有资产,解除协议不会对公
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
稳定发展,公司也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报备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