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22:09: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5
年12月31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
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22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其 中: 出 席 本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人 数为 7人 ,代 表 股 份数 量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5人,代表股份数量562,200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19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609,8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88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15人,代表股份数量562,200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6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
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822%;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255%;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986%;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3%。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5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198%;反对14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011%;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91%。
  总表决结果:同意84,1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4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696%;反对14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71%;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3%。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章碧鸿、章竹军、章简、王博、马
可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57,846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62,1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00%。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50,035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4,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91%。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47,035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1,3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72%。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53,234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7,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37%。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50,235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4,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19%。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郭志明、孙金云、梁永忠当选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当选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53,735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58,0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5.9159%。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43,432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47,7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2263%。
  总 表 决结 果: 同意 83,842,927 股, 占 出 席会 议有 效 表决 权股 份总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47,2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3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和徐逍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力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