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22:08:4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深圳欧创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创芯”)40.00%股权以及深圳市怡
海能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海能达”)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
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上市公司已在《上海雅创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
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
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郑文英           孙   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创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