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0 证券简称:三协电机 公告编号:2025-147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所持有的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迩特”)40%的股权以 13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俊华,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
续、签署相关文件等。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摩迩特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摩迩特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摩迩特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
向其提供了借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239.15 万元。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该借款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实质为公
司对原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为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 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
执行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
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摩迩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三协电机 70 70 70%
吴俊华 30 30 30%
合计 100 100 100%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摩迩特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吴俊华 70 70 70%
三协电机 30 30 30%
合计 100 100 10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总
额为 47,530.94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28,401.27 万元,营业收入为 42,006.27 万
元。摩迩特资产总额为 1,017.28 万元,期末净资产为 290.86 万元,营业收入为
例为 1.02%,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02%。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吴俊华,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 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资产标的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姓名:吴俊华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山湾花园 3 幢 2701 室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关系:持有公司子公司摩迩特 3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股权类资产的披露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吴俊华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
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情况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股权比例
三协电机 70 70 70%
吴俊华 30 30 30%
合计 100 100 100%
(3)交易标的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年 1-9 月 年度
资产总额 11,160,475.69 10,172,769.38
负债总额 7,955,575.54 7,264,145.92
应收账款总额 3,253,959.05 3,568,473.46
净资产 3,204,899.15 2,908,623.46
营业收入 9,832,670.74 16,882,279.06
净利润 58,141.46 527,865.01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审计、评估情况
计报告》。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华辰评报字(2025)第 0309 号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评估人员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评估对象
分别进行了评估,经分析,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资
产基础法评估,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 1,116.05 万元,评估价值 1,116.82 万元,评估增值 0.78 万
元,增值率 0.07%。负债账面价值 795.56 万元,评估价值 795.56 万元,评估无
增减值。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20.49 万元,评估价值 321.27 万元,评估增值
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之间,摩迩特实现净
利润 12.74 万元。本次评估未考虑评估基准日后上述已实现净利润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
(四)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
摩迩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摩迩特 30%的股
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交易完成后,摩迩特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摩迩特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
摩迩特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了借
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239.15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该借款将被动形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其实质为公司对原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性借款的延续,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公司与摩迩特签订了还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239.15 万元,股东吴俊华同意
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且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保持一致,同步到期。本次借款
的年化利率为 2%,由摩迩特采取分期还款的方式支付给公司,具体支付方式
如下:
还款期数 截止日期 还款本金(万元) 累计还款额(万元)
第1期 2026 年 1 月 31 日 50 50
第2期 2026 年 12 月 31 日 50 100
第3期 2027 年 12 月 31 日 50 150
第4期 2028 年 12 月 31 日 50 200
第5期 2029 年 12 月 31 日 39.15 239.15
合计 239.15 239.15
四、定价情况
参考摩迩特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以及期后净
利润情况,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将所持有的摩迩特 40%的股权,作价人民
币 133 万元转让给吴俊华。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摩迩特 40%股权以人民币 133 万元转让
给吴俊华。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协议约定,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过户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完毕变更登记手续的日期为准。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经营决策,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
及市场变化,来降低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未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备查文件
《摩迩特电机(常州)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天健审〔20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