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5-052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首都医科
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司募投项目“首都医科大学三博
脑科医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公司拟将
节余募集资金 7,027.7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4 号文《关于同意三博脑科
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612,900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29.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17,254.1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163.91 万元,募集
资金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9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连同保荐机构与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余额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村分行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行
(二)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尚未到期的
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发行主体 起息日 到期日
(万元)
欧元/美元固
保本浮动
收益型
型结构性存款
金及收益合计 5,022.44 万元,已全部转入银行账号为 20000024112900120050532
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9 日期间已支付的款项,截
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此专户余额为 6,153.87 万元。
(三)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销户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行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销户日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中粮广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世纪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池支行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湖南三博脑科医院项
目”变更为“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入募 项目计划达到预定 是否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结项
首都医科大学三博 本次结
脑科医院建设项目 项
三博脑科信息化建
设项目
合计 50,000.00 37,395.74 - -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旗下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新院区已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公司募投项目“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已全
部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结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合同尾款(主要为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扣除该部分款
项后,将不会产生节余募集资金。
(二)节余资金形成的主要原因
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和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加强
对各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与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最终形成了一定的资金
节余。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所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中,包含尚未达到合同约定付
款条件或期限的合同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款项。
用效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因此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三)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项目
尚有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主要为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土地出让金、质保金等),
该部分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
将本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027.72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
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北京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与保荐机
构、监管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对于上述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土地出让金及质保金,公司承诺在未来满足支
付条件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进行支付。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
实际建设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作出的合理、审慎决定。此举有助于提高节
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且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
与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
,同意将“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建设项目”结项,同意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并将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 7,027.72 万元(含扣除手
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合
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
见。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