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派诺科技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日至 2025 年 与上年实
预计 2026 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12 月 26 日与 际发生金
生金额
关联方实际发 额差异较
生金额 大的原因
购买电能质量改善产
关联交易
购买原材料、燃 品、动力设备、环境
所对应的
料和动力、接受 集中监控系统、医院 400,000.00 336,165.43
采购业务
劳务 后勤化服务软件、劳
减少
务等
出售智能电力仪表产 关联交易
销售产品、商品、 品、软件系统、充电 所对应的
提供劳务 桩产品及系统、储能 销售业务
产品及系统等 增加
委托关联方销售
— - - —
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 — - - —
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100,900,000.00 3,220,843.31
注:上表中“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6 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
次预计 2026 年关联交易增加主要系预计向关联方广州工创绿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下属投资主体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增加所致。截至本文件披露日,公司
尚未与前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后续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元
企业 法定
序 企业名 关联关 预计 2026
住所 代表 关联交易类型
号 称 类型 系 年发生金额
人
深圳市南山区
深圳栅 西丽街道西丽 向关联方购买
有限
格信息 社区打石一路 吴小 参股公 原材料、燃料
技术有 深圳国际创新 华 司 和动力、接受
公司
限公司 谷1栋A座 劳务
向关联方购买
熠电 原材料、燃料
(上 上海市虹口区 200,000.00
有限 和动力、接受
海)电 塘沽路 309 号 吴忠 原参股 劳务
气科技 14 层 C 室(集 祖 公司
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
有限公 中登记地)
司 产品、商品、 300,000.00
提供劳务
南京博 南京市雨花台
纳睿通 区软件大道 有限 向关联方销售
石号 参股公
伟 司
技有限 号楼 206、 公司 提供劳务
公司 207、208 室
广州工 广州
创绿科 广州市南沙区 工创
有限 向关联方销售
产业投 中景四街 3 汇吉 参投基 100,000,00
资基金 号、4 号 115 私募 金 0.00
企业 提供劳务
合伙企 商铺一层 F53 基金
业(有 管理
限合 有限
伙) 公司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
务往来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公司全国统一渠道价格政策确
定,与其他客户一致,定价公允合理。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化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念东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后续由
双方根据业务开展的具体需要签署协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
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 孟 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