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科强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强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科强股份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58 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00 万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
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6.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4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335,849.05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到账。
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合计: 73,046,551.69
注:1.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 6,000.00 万元;2.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包含利息。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调 集资金金额 (3)=(2)/
整后)(1) (2) (1)
及密封材料生产 14,433.58 2,247.32 15.57%
项目
改造项目
合计 16,433.58 3,778.14 -
注 1: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高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募
集资金利息收益所致;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530.82 万元,其中已支付金额为 1,014.24 万,预计待
支付金额为 516.58 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492.35 万元。
预计待支付金额主要系相关合同已实际履行,
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尚未达到支付期限的款项。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及付款条款,依法
合规履行支付义务,确保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规范性与及时性。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266.65 万元,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5Z0374 号)。
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厂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延期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七、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厂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此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拟投 利息及理财收
累计支付募 预计待支付金 预计募集资金节
项目名称 资总额(调整 益扣除手续费
集资金 额 余金额
后) 后净额
厂区智能
化升级改 20,000,000 10,142,367.49 231,737.51 5,165,830 4,923,540.02
造项目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已收到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以及预计待支付款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
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
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种资源,
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会定期收到银行结息。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银行利息收入。
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
理分配资源,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包含理财收
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相关手续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
等相关款项)。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厂区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