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电子: 关于购买北京芯东来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19: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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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112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北京芯东来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
              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北京芯东来半导体科技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不超过
“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芯东来2025
年5月融资投后估值5.00亿元为参考,并结合实际经营、资产、所在行业估值及
未来发展、合作情况,经各方初步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芯东来估值预计不超过5.20
亿元,交易初步方案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拟购买芯东来原股东海南依迈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依迈”)、北京北工怀微传感科技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能传感产业基金”)、湖州南浔浔元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浔元投资”)、海创智能装备(烟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创智能装备”)分别持有的芯东来4.11%、3.00%、2.80%、1.09%
股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北京芯东来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各方谈判磋商,本次交易最终交易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微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芯科技”)合计以 5,282.40 万元购买芯东来 10.20%股权。
具体为微芯科技以估值 5.17 亿元购买海南依迈、海创智能装备分别持有的芯东
来 4.11%、3.09%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 2,124.87 万元、1,597.53 万元;以估值
万元。
     近日,微芯科技分别与上述股权转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
完成后,微芯科技持有芯东来 10.20%股权,芯东来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本次
交易完成后,芯东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微芯科技与海南依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微芯科技将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南依迈直接持有的芯东来 4.11%的股权,
对应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 15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50 万元,海南依迈同意将芯东
来 4.11%的股权转让给微芯科技,微芯科技就前述股权转让应向海南依迈支付
     (1)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由微芯科技向海南依
迈的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微芯科技应向海南依迈支付本
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即 2,124.87 万元。
  (1)自微芯科技向海南依迈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芯东
来应当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当给予合理、必要的
配合及协助。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微芯科技即成为标的公司 4.11%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标的公司该
等股权依法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海南依迈不再享有与
芯东来 4.11%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所
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除不可抗力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
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
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二)微芯科技与海创智能装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微芯科技将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海创智能装备直接持有的芯东来 3.09%的
股权,对应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 112.77 万元,实缴出资额 112.77 万元,海创智
能装备同意将芯东来 3.09%的股权转让给微芯科技,微芯科技就前述股权转让应
向海创智能装备支付 1,597.53 万元的对价。
  (1)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由微芯科技向海创智
能装备的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30 个工作日内,微芯科技应向海创智能装备支
付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即 1,597.53 万元。
  (1)自微芯科技向海创智能装备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芯东来应当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当给予合理、必
要的配合及协助。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微芯科技即成为标的公司 3.09%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标的公司该
等股权依法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海创智能装备不再享
有与芯东来 3.09%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所
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除不可抗力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
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
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三)微芯科技与智能传感产业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微芯科技将以现金支付方式购买智能传感产业基金直接持有的芯东来
元,智能传感产业基金同意将芯东来 3.00%的股权转让给微芯科技,微芯科技就
前述股权转让应向智能传感产业基金支付 1,560.00 万元的对价。
  (1)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款以现金方式由微芯科技向智能传
感产业基金的指定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2)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微芯科技应向智能传感产业基
金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即 1,560.00 万元。
  (1)自微芯科技向智能传感产业基金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芯东来应当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各方应当给予合理、
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即为本次交易的交割日,
自交割日起,微芯科技即成为标的公司 3.00%股权的合法所有者,对标的公司该
等股权依法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智能传感产业基金不
再享有与芯东来 3.00%的股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标的公司截至交割日所
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除不可抗力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
的承诺、声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
部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四、工商变更情况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工业控制计算机
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
测量仪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销售;电子、
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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