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19:15:3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本次交易的
预案中详细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审批事项,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利变化,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
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fund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微公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