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杭州众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重组的监管要求》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
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
其摘要。
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并自 2025 年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
及相关议案。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息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
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
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