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9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厦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3,239,8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8.2647%。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
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679,18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2%。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764,895,59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
对股数 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祝晨星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