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5-112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德众汽
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02,085,9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年度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担
保额度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周泰山、彭梨
(三)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