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的方式
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包括代理人)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529,82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6,382,5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4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2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52,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47,2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经
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2,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57,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41,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209%;反对 57,71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9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朱萱、陆欣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