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
门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
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名,实到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知悉本次
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吴锦凤女士
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豁免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锦凤 王清木 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