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经
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电话、口头方式
发出)。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 7 人,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 2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推举,由
覃九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选举覃九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周达文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覃九三先生、周达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钟美红女士。
周达文先生、郑仲天先生、吴成英先生、刘长青先生、陈国华先生、栗胜男女士。
覃九三先生。
先生、周达文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各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姜希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希松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裁姜希松先生提名,决定聘任周艾平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郑仲
天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宋慧女士、吴成英先生、钱韫娴女士、江卫健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决定聘任贺靖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贺靖策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裁姜希松先生提名,决定聘任黄瑶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瑶女士简历详
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游玉石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公司审计监察部相关工作。游玉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提名,决定聘任王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东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沙特延布重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中东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
料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2.6 亿美元
(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投资建设中东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二期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 Capchem Poland Sp. z o.o.为项目实施主体,在
波兰西雷姆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二期,项目计划总
投资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以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建设波兰新宙邦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二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
追加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向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
电池材料项目二期继续追加投资 10,3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对天津新宙邦半导体化学品及锂电池材料项目二期追加投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公告。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周一)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坪山区深圳新宙
邦科技大厦 16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任职人员简历
覃九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1990 年毕业于湘潭
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总经
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 年 4 月起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覃九三先生持有公司 102,779,885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3.671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3.7177%),其配偶邓
永红女士持有公司 10,808,582 股份。覃九三、周达文、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
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达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1988 年毕业于中国
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原化工冶金研究所),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深圳石化
集团企管部科长、副部长、部长,深圳石化有机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
师,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常务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2008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2010 年 3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裁。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达文先生持有公司 56,806,157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郑仲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1988 年毕业于北京
大学化学系,获学士学位。历任珠海裕华聚酯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品质部经理;
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工
程师。2008 年 4 月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总工程师及副董事长。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郑仲天先生持有公司 42,104,102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钟美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出生,1990 年毕业于湘潭
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湖南金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部
部长、深圳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钟美红女士持有公司 44,825,587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郑仲天、钟美红、邓永红和张桂文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艾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1990 年毕业于湘潭
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历任湖南省南龙电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神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锂电事业部经理。
事;2025 年 11 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17 年 4 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艾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0,086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302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3030%)。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吴成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2008 年毕业于龙岩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8 年 7 月加入三明市海斯福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21
年 7 月起任三明海斯福总工程师,2022 年 4 月起任有机氟化学品事业部研发副
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攻读厦门大学材料工程专业博士。2025 年 7 月当选全国
青联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吴成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
刘长青:男,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
师(非执业会员),会计学博士、教授。1999 年 7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湘潭大学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9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湘潭大学总会计师;2015
年 8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2023 年 3 月退休;2023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起任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陈国华:加拿大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1989 年获得麦
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化学工程专业硕士学位,1994 年获得麦吉尔大学
(McGill University)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位。历任香港科技大学化工系教授、
系主任,香港理工大学机械系讲座教授、协理副校长,香港城市大学能源及环境
学院讲座教授、院长。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化工系讲座教授。2022 年当选为加拿
大工程院院士(Canadian Academy of Engineering Fellow),2024 年当选为香港工
程院院士(Hong Kong Academy of Engineering Fellow)。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
栗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厦门大学法学院经
济法专业法学博士。历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中国雄安集
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高级业务主管、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哈尔滨科能熔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栗胜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
定的情形。
姜希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1999 年毕业于华东
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历任上海胶带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助理、上海新贸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深圳市新宙邦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理平台总监。现任电容化学品事业部和半导体化学品事业部总经理;2014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希松先生持有公司 1,016,113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135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1356%)。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宋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2008 年毕业于华东政
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慧女士持有公司 171,2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钱韫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2017 年获德国明斯
特大学化学院博士学位,2017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新宙邦企业博士后、新宙
邦研究院电池化学品研究部主任、电池事业部技术总监、研究院副院长、国际业
务中心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电池化学品事业部总经理。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
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韫娴女士持有公司 27,0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036%(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036%)。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江卫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2000 年毕业于中南
大学冶金物理化学及化学新材料专业,获学士学位,2021 年通过华东理工大学
EMBA 研修。曾任南通捷昌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北黄冈东联盛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京福明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加入南通新宙邦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历任南通新宙邦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重庆
新宙邦董事长兼总经理;南通托普董事长;深圳新宙邦监事。现任深圳新宙邦电
子信息化学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南通新宙邦董事长兼总经理、南通新宙邦科技董
事长兼总经理、天津新宙邦董事长、苏州诺莱特董事长、宜昌新宙邦电子董事、
江苏希尔斯董事。2025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卫健先生持有公司 20,0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02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027%)。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贺靖策: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2010 年毕业于湘潭
大学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
中心会计、经理,惠州宙邦和三明海斯福财务总监,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靖策先生持有公司 176,0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23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35%)。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黄瑶: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2013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华东)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历
任公司财务中心会计、财务部经理、三明海斯福财务总监。2020 年 9 月起任公
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瑶女士持有公司 140,0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游玉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拥有中级会计师职
称。2012 年本科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大学会计学专业,具备 13 年财务与内、外部
审计领域复合经验,历任新宙邦总账主管、总账管理部经理、审计监察部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游玉石女士持有公司 6,000 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
规定的情形。
王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出生,2015 年毕业于中国海
洋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8 年毕业于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获得
硕士学位。其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
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证书。2020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证券事务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
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