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01
债券代码:111023 债券简称:利柏转债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057,900 98.6907 16,000 0.7673 11,300 0.542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
度日常
关联交
易预计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
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斌强及杨清华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周倩雯、袁怡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