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18:14: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使公
司生产经营环节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易成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日常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公司原材料或备品备件的采购,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燃料、动力、日常办公所需
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根据金额大小或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签订书面合同,能够签
订书面合同的,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公司购买和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与此相关的服务时必须与对方签
订书面合同,并且应当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采购原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和日常办公所需的低值易
耗品,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公司一般性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开发、营销渠道的建设,由总经
理决定;境内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境外不超过10万美元
(含10万美元)产品购买、销售、服务提供和竞投标项目由总经理审批;境内超
过人民币100万元或境外超过10万美元的产品购买、销售、服务提供和竞投标项
目须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报董事长审批;设立分公司须经本公司总经理会议
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
  第七条 由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工作规划需要调整的,且
调整幅度不超过20%的,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决定;调整幅度超过20%的,由公
司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报公司董事会审批。调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数
量、型号、规格等。
  第八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日常生产经
营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
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九条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按照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专门
制度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成新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