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理层职责权限
第三章 经理层议事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四章 经理层的管理监督
第五章 经理层自身建设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
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和保障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
法规)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授权
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以
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
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由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聘任或解
聘。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
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业绩
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
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第四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应当自觉
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
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支持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履行理性
决策、防范风险、监督制衡、建言献策等职责,促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
理相统一。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经理层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 经理层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经理层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
家发展战略;
(二)围绕落实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分析研判宏观形势和企业状况,积
极谋划改进生产经营的策略和方案;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执行效率,确保企业经
营计划和目标有效达成;
(四)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防范化解风险,促
进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五)组织做好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的支撑保障工作,落实经理层拟定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的机制,与董事会成员保持良好沟通,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并对向董事会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管理,对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拟订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批
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支出;
(五)组织拟订公司年度融资计划,批准日常融资事项;
(六)组织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
(七)组织拟订公司改革、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转让、资本运作方案;
(八)组织拟订对外捐赠或者赞助方案;
(九)组织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十)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一)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调整方案(新增、合并、撤
销等)、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方案,公司设立子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申请破产、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二)组织拟订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
规章;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十四)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五)组织拟订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和员工的收入分配方案,按照有关
规定,对子公司负责人薪酬和员工收入分配方案提出意见;
(十六)组织拟订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公司民主管理、职工分流安
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事项方案;
(十七)组织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控制有关制度、组织拟订健全完善风险管
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
(十八)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
(十九)协调、检查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
改革发展工作;
(二十)提出公司行使所投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的建议;
(二十一)根据董事会授权,对授权事项进行决策;
(二十二)定期分析公司经营活动与战略执行情况,查找经营偏差、提出应
对举措;
(二十三)批准经营管理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
(二十四)批准公司下属控股企业和受托管理的企业年度组织绩效考核方案
及考核结果;
(二十五)拟订公司重点企业/业务提质增效、脱困治亏工作方案;
(二十六)拟订公司总部重大招投标采购项目;
(二十七)拟订公司运营管控重大项目方案;
(二十八)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授权管理办法》规定行使的以及董
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经理层副职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的工作;受
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第十条 经理层成员分工应当根据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有关办法,
综合考虑各成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熟悉领域等因素,统筹工作任务的重要
性、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做到科学合理、优势互补,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经理层成员分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公司在
酝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时,对于经理层成员经营管理方面的分工应当充分听取总
经理意见。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不参与经理层日常分工,总经理可以安排其协
助本人或者经理层副职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中的中共党员应当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
党委领导,落实党委决定,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第十二条 经理层成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发挥示
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经理层议事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十三条 经理层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成员召开专
题会议、签报等方式进行。
总经理应当规范行使董事会授权,一般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董事
会授权决策事项。对于拟提请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执行董事会
决议的具体工作举措、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等,可以根据相关事项(举措)的
重要、复杂、敏感程度,灵活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层成员召开专题会议、
签报等方式进行研究讨论或者决策。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内容详见附件。
经理层拟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后,应当按程序提请党委前置研究讨
论、董事会决定,或者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决定。
第十四条 总经理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
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研究讨论或者决策其他重要议题,也应当
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听取意见的方式,可以采取签报等书面形式或
者当面沟通。
经理层副职组织拟订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提请党委研究讨论前,
须按程序报总经理审核。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
时,可以委托经理层副职召集和主持;总经理空缺、不便或者不能委托时,可以
由董事长指定一名经理层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当有不少于半数的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到会方可召开。经理层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
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总经
理办公会可以安排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总部相关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或者列席;因工作特殊需要,党
委书记、董事长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但一般不列席;党委专职副书记可以视
议题内容参加或者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召开: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经理层成员等研究提
出议题及建议方案。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提出的议题及建议方案,应当报分管领导
班子成员审核同意;分管领导班子成员视事项的重要、复杂、敏感程度,主持召
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
(二)总经理审定议题及建议方案,并根据议题情况,与党委书记、董事长
沟通。
(三)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建议方案进行研究或者作出决定。
会议讨论应当充分发扬民主,总经理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并负责。对
于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存在重大分歧的,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
查研究、交换意见、充分讨论后再作出决定。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与经理层成员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
或者存在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情形时,相关成员应当回避。需要总经理回避的,
对于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原则上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董
事会临时授权董事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决策并负责;对于其他事项,应当指定经
理层副职主持会议进行决策并负责,决策前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发出。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
间、地点、会议期限、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和议程、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由总经理或者会议主持人
审定签发。经理层全体成员(含未出席人员)对会议纪要进行阅签。总经理办公
会由办公室统筹组织安排,议题汇报单位参与会务组织和纪要撰写。会议纪要及
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由公司办公室按年度归档。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会人员对会议材料、会议讨论情况和决议内
容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对外泄露。对违反保密纪律的,按公司保
密管理制度予以处分。
第二十二条 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后决定的事项,由议题相关的公司
各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落实。公司经营层成员要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下属企业
重大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企业实际,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时,与所研究事项直接相关的高级
管理人员、总部部门和所属企业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经理层相
关成员参加。会议程序应当简便高效,由主持会议的经理层成员在广泛听取意见
基础上进行决策或者形成意见。经理层专题会议由相关部门组织安排,会议纪要
及相关文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由相关部门按年度归档。
第四章 经理层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相关
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自
觉接受党委对用权履职的监督、董事会的管理监督、纪检监察机构的专责监督和
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五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组织观念,
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
作所在地事先向党委报告。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年度报
告、定期报告、及时报告等方式进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一般结合董事会会议
进行,年度报告应当事先听取党委意见。
(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
况,本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定期报告。主要包括: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
况,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董事会会议上董事质询的问题和所提意
见建议落实情况,公司职工收入分配情况,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及时报告。主要包括: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问题、重大风险特别是可能
发生的重大损失、重大经营危机,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
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重大问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行为方面
的重大问题等。
对于经理层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一般由分管相关工作的经理层成员向董
事会汇报。
第二十七条 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由董事会按照有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细化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要求。核定经理层
副职业绩考核结果时,应当听取总经理意见。对经理层成员的综合考核评价,按
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经理层副职应当经常性向总经理报告其分管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的重要情况,经调研后就重大问题向总经理提出意见建
议。涉及经理层成员经营管理行为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党委、董事会或
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经理层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执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
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职工民主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项,应当按程序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 对经理层成员的问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以及涉嫌违纪违法
问题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经理层自身建设
第三十一条 经理层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经常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
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胸怀建设一流企业的职业追求,自觉在
大局下行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经理层中的中共党员应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第三十二条 经理层应当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履职能力培训,有
针对性地强化专业训练,锤炼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不断提
高战略决策能力、公司治理能力、价值创造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能力。
第三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
行力,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议事决
策制度,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合规经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原《总经
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