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万德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司法机关
作出相关裁判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