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6-001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
术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
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兴瑞华泰”)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人民币 56,643 万元
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同时,嘉兴瑞华泰与中信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项目土地厂房及机器设
备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嘉兴瑞华泰向中信银行申请的本
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额 是 是
被担保
担保 度占上 否 否
方最近 截 至 目 本 次 新 担保预
担保 被担 方持 市公司 关 有
一期资 前 担 保 增 担 保 计有效
方 保方 股 比 最近一 联 反
产 负 债 余额 额度 期
例 期净资 担 担
率
产比例 保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深 圳 保证期
嘉 兴
瑞 华 间为主
瑞 华
泰 薄 合同项
泰 薄
膜 科 下债务
膜 技 100% 75.14% 61,600.54 56,643.00 64.34% 否 无
技 股 履行期
术 有
份 有 限届满
限 公
限 公 之日起
司
司 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汤昌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MA2CU8X07C
成立时间 2019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市场西路 300 号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生产经营:4 微米至 200 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航空
航天舰船特定环境应用聚酰亚胺薄膜、高频低介电聚酰亚胺电子
基膜、高铁及风电长寿命耐电晕聚酰亚胺复合薄膜、低温超导和
核能特种绝缘聚酰亚胺薄膜、光学级透明和白色聚酰亚胺薄膜、
热塑性聚酰亚胺复合薄膜、高储能电池聚酰亚胺隔膜材料;提供
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电子屏蔽复
合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射频和电子标签复合薄膜材料技术解
经营范围
决方案、热管理基材和防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微电子封装聚酰
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及应用的制备技术
和装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智能、传感、
量子和石墨烯薄膜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柔性显示、智能
穿戴和薄膜太阳能新材料技术和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8,283.71 171,059.35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6,455.02 124,640.58
资产净额 41,828.68 46,418.77
营业收入 15,038.46 16,006.30
净利润 -4,590.08 -3,043.02
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嘉兴瑞华泰与中信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嘉兴瑞华泰以项目土地
厂房及机器设备为人民币 56,643 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产权所有人
抵押物名 权属证明、核 土地/房产 房产建筑面积/土地 房产/地
序号 (包括共有
称 发单位及编号 坐落位置 使用权面积 类用途
人)
不动产权证
书,平湖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 嘉兴瑞华泰 乍浦市场
m? 地/工业
平湖市不动产 限公司 号
权 第 0020788
号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抵押权等而所
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
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
必要应付的费用。
本次抵押办理完毕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抵押的主要资产将超过总资产的
资金均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
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
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会认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61,600.5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3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