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8,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含本次) 63,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含本次)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额
保证合同》,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新芝仕”“债务人”)与债权人在 202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7 年 3 月 26 日期间
签订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
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2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
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上述审议额度不等于
公司实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上述审议额度内视公司和子公司具体经营
需求确定。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海南新芝仕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王宇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MA5U0WUH04
成立时间 2021 年 5 月 24 日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生态软件园二期创新大道云海吾乡西
注册地
区 11 栋 1101 室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经营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
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
经营范围
方食品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
经营项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
微小卫星科研试验(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9,833.75 127,023.35
负债总额 179,024.19 115,990.3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10,809.56 11,033.03
营业收入 134,791.98 146,845.35
净利润 -563.73 482.0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相关方
甲方(保证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二)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期限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金额
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人民币 18,000 万元。
(五)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反担保情况
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新芝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海南新芝仕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融资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本次)为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同时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