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或“《公司章程》”)《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97 人,代表股份 84,347,000 股,占广东万
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份数的 52.7169%。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5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47,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69%。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持有公司
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95 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4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9%。
师(广州)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1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
反对 1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82%;弃权 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93,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2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指派的郭佳律师、李莎莎律师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