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6-001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共计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反馈至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拟
激励对象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
有效。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