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 关于收到天津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1 17: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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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87           证券简称:盟固利              公告编号:2025-074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津证监措施[2025]44 号):《关于对天津
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钱建林、朱武、周国水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内容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钱建林、朱武、周国水: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 2023 年三季报、2023 年年报、2024 年年报、2025
年 一 季 报 存 在 会 计 差 错 , 其 中 , 公 司 2023 年 三 季 报 、 年 报 收 入 均 多 计
润分别少计 36.48 万元、62.43 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2025 年半年报存在会计差错,净利
润少计 76.35 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钱建林作为公司董事长,朱武作为公司总经理,周国水作为公司财务总监,
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
相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
决定对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钱建林、
朱武、周国水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
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会计差错更正,不断完善会计基础和
财务核算工作,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我局将组织验收。钱建林、朱武、
周国水应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
执行。
  二、其他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有关方面存在的问题,
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天津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
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专
业性和规范性,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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