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182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元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获得债务豁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琳女士出具的《债务豁免承诺函》。为支持新元科技发展,减轻新元科技债务压
力,改善资产情况,提升新元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上述债权人承诺无偿、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地豁免新元科技的债务。
债权人孙洪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孙洪涛女士对公司的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则》规定,孙洪涛女士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债务豁免承诺函》主要内容
付冯学玉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2,046,410.96 元,其中包括本金 2,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 46,410.96 元。冯学玉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豁免
新元科技欠付冯学玉的上述债务。
欠付孙洪涛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2,306,082.19 元,其中包括本金 2,00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 306,082.19 元。孙洪涛无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豁
免新元科技欠付孙洪涛的上述债务。
欠付陈华琳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 3,607,311.04 元,其中包括本金 3,350,000.00
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其他损失费用 257,311.04 元。陈华琳无偿、无条件且
不可撤销地豁免新元科技欠付陈华琳的上述债务。
上述承诺函项下之债务豁免行为是自愿、真实、有效的,不存在欺诈、胁迫
等情形。本次债务豁免行为系单方面、无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通
知函生效后,新元科技无需再就上述债务履行偿付义务,上述债权人确认不再以
任何形式进行债权追索。豁免事项自《债务豁免函》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
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等情况。
四、截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孙洪涛女士除在任职期间合法领取薪酬外,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与孙洪涛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五、债务豁免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障公司
可持续经营。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