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 赛隆 公告编号:2025-106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
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预计难以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故致同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向公司提出辞任。鉴于此,赛隆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
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1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务收入 4351 万元。
育和娱乐业 1 家、农、林、牧、渔业 1 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 家、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800 万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偿限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
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行政处罚人员 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不是执业人员在北京国府嘉盈执业期间收到)。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 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
司 9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秋菊,签字注册会计师,2014 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
会计师资格,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袁攀,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共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
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意见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
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
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12 年。2024 年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任务繁重、人员变动、其他项目时间安排变化等原因,
鉴于现有人力资源及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预计难以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原聘任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定辞任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公司拟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北
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