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5-12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企业现金流,提升持续经
营能力,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的函》,同意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部
分借款利息及担保费合计17,000.00万元;宁波兴奉国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向公
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
《关
于不收取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担保服务费的函》,同意不收取担
保服务费预计共85.13万元;宁波财丰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不收取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025年度借款利息的函》,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预计
《关于关联方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借款利息及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1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与本次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李建雄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为化解公司债权债务风险,加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与黑龙江伊春森工集
团山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山鼎建筑”)签订《债权转让协
议》,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将应收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
挥部债权中的3,500万元转让至森工山鼎建筑,抵扣杭州中艺伊春分公司应付森
工山鼎建筑的3,500万元工程款,本次债权转让为不附追索权的转让。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签署<债
权转让协议>暨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