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运行的全面评价,规范内部控
制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明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有效防范重大内控缺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和所属单
位对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
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运行,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
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
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包括: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承担最终责任,对
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等。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组织
与实施。
(三)审计部为公司内控评价日常管理的专责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层面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其职责包
括: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
场评价或安排各单位开展自评价;汇总内部控制缺陷;提
出缺陷认定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理层报告重
大、重要缺陷;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发现的内部控
制缺陷组织整改等。
(四)各单位根据审计部内控评价工作要求,负责内
部控制评价的配合工作或开展本单位的自评价工作;负责
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涉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缺陷制定
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整改。
第三章 评价内容与程序方法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依据为《企业内部控
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各业务管控制度
及《内部控制手册》等,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
体内容,对内部控制体系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七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应当以组织架
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用指
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
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八条 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应当以《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
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
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 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应当以《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
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
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 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应当以内部信
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
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
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
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
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应当以《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
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
关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
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评价应形成工作底稿,底稿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
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与方法包括:
(一) 准备阶段
范围、重点、时间安排和相应的资源配置。
(二)实施阶段
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
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
计与运行有效性的相关证据,如实填写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
(三)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阶段
据,评价工作组初步认定内部控制缺陷,与被评价单位进
行沟通,初步拟定缺陷整改措施。
组的评价结果,对工作组现场初步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进
行全面分析、复核、分类汇总,判定缺陷等级,编制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
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基础,综合内部控制工作整体情
况,客观、公正、完整地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报告反馈和跟踪阶段
应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并反馈
整改结果。审计部应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并对已经造成
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事项,按相关规定提出责任追究的
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缺陷认定
第十四条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并
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
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不能及时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针对除财务报
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
经营目标等)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第十五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 定性标准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
无效。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
平,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控制缺陷。
(二)定量标准: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与资
产和税前利润同时相关的,按照孰低原则进行认定。缺陷
认定定量标准见附件 1。
第十六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定性标准
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造成
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
(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造成决
策失误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显示的重大或组合构成重大缺
陷的多项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
制目标的情形。
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二)定量标准:可能导致损失金额与资产和税前利
润同时相关的,按照孰低原则进行认定。缺陷认定定量标
准见附件 2。
第五章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七条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格式应符合交易所公布的
模板,内容涵盖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重大缺陷拟采取的
整改措施。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十八条 公司以 12 月 31 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基准日,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报
告发出日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
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经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经董事会批准
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档案管理工作,评
价工作组在评价过程中取得、形成的资料应全部移交审计
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档案包
括但不限于方案、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汇总表、内部控制体系评价报告等。
第六章 内部控制评价监督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涉及的单位应及时提供全
面和准确的资料,保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因
迟报、漏报、瞒报等影响重大风险的妥善处置,造成严重
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未经授权批准或许可,任何个人或单位不
得对外公布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凡擅自公布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给公司声誉和经济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原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车轴审
计〔2021〕117 号 )同时废止。
附件: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附件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依据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以资产总额为
≧1% 0.5%-1% ≦0.5%
基础
以税前利润为
≧10% 5%-10% ≦5%
基础
附件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依据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定量标准
以资产总额为
≧1% 0.5%-1% ≦0.5%
基础
以税前利润为
≧10% 5%-10% ≦5%
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