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8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发行 H 股股票并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上市的专
项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上市事宜,香港立信在 H 股发行并上市
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
公司拟聘请香港立信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香港立信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为香港。香港立信是国际会
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
司财务报告的资格并符合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要求。截至 2024 年末,
香港立信拥有超过 60 名董事及员工 1,000 人。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香港立信已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法团(专业弥偿)规则,
投保有效且足够的专业责任保险。
(三)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香港立信的审计业务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香港立信具备 H 股发行并上市相关
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因此,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
香港立信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