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86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订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香港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以下简称“《股
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和《广东拓斯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以下简称“《董
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广东拓斯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广东拓
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
《<公司章程(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修订对照表》。
同意提请股东会审议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
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
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
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
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
修改),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
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香港上市规则》和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
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
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
《议事规则》的,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
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及/或其附件《议事规则》
中(如适用)。
《公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
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
用)》在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及其附件《股
东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
行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