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5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简称“致同所”)。
(以
下简称“天职国际”)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服务合同已到期,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表示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
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27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8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
和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董丽,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0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党晓姗,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姜韬,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挂
牌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致同所审计服务收费主要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
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等因素确定。
制审计费用控制在 50 万元以内)。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提供 3 年审计服务。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履行公司选聘程
序,拟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工作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
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年报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全体
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