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道退: 转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3:12: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680       证券简称:广道退         公告编号:2025-111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转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
                   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道数字”)保荐机构
——五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
露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正式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一)本专项基金由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出资设立,设
立目的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道数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以下简称广道数字事件)而遭受的投资损失。
  (二)专项基金由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管理人。基金
出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
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 号)的规则和标准,依法确
定具体的专项基金赔付范围和赔付金额计算方法。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广道
数字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并依法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专项
基金赔付范围及赔付金额计算方法一经公告,在专项基金存续期间内不可变更及
撤销。
  (三)因广道数字事件而遭受投资损失的适格投资者,如果接受赔付,并按
照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https://gdszpf.wkzq.com.cn)上公告列明
的方式对赔付金额进行有效表决确认的,即表明其接受赔付金额及本公告附件
《谅解承诺书》的全部内容,同意与专项基金出资人达成和解,自愿谅解专项基
金出资人在广道数字事件中的责任,并将对广道数字事件相关责任方主张虚假陈
述损失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专项基金出资人,自身不再向广道数字事件的责任方索
赔。
     特别提请适格投资者注意:通过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工作组
在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https://gdszpf.wkzq.com.cn)上发布的《关
于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实施公告》中列明的适格投资者申报意愿方式发出对赔
付金额的有效表决确认前,应认真阅读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上公告的
所有专项基金公告文件、
          《谅解承诺书》等,并确保已经理解相关公告文件及《谅
解承诺书》的各项条款及其内容的含义。
  (四)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 号)认定的责任方和首
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广道数字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
对象,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广道数字股份的股东(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
责任方)如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或在二级市场买入广道数字股票符合赔付条件的,
仍纳入先行赔付范围;广道数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广道数字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五)投资者于本公告“二、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之外的广道数字股票投
资损失不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
  (六)在制定先行赔付方案过程中,专项基金出资人已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
提下,在第三方机构协助下,征求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意见,并与部分投资者就广
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范围、赔付金额计算方式等要素进行协商。本公告披露的赔
付范围、赔付金额计算方式已充分吸收专家学者和部分投资者意见。
  (七)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指定期间内接受先行赔付的适格投资者,可
以向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等专业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与专项基金出资人
达成仲裁协议后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八)专项基金出资人对广道数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所作“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承
诺不承担责任,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不包括该等股份回购责任。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五矿证券作为广道数字的保荐
机构和主承销商,出资正式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
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因广道数字虚假陈述所遭受的投资损失。现将
专项基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基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基金出资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项基金运行期间投资者申报等工作。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深南大道 9672 号大冲商务中
心 C 座 2205 室
   赔付工作组现场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00-17:00(法定节
假日除外)
   赔付热线电话:0755-82577777【按 6】
   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9:00-20:00(春节法定假期除外)
   咨询邮箱:gdszpf@wkzq.com.cn
   (二)专项基金管理人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接受专项基金出资人的委托,担
任专项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管理及运作。
   (三)专项基金资金监管银行
   专项基金资金监管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专项基金资金监管银行应安全、完整地监管专项基金项下基金资金,对基金
资金单独设置账户、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监管的基金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及
其他监管、托管财产之间相互独立。
   (四)专项基金规模
   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人民币 2.1 亿元。
   专项基金出资人已于本公告刊登前将设立出资额人民币 2.1 亿元足额划付
至专项基金资金监管账户。若最终完成有效申报的适格投资者损失赔付金额高于
上述设立出资金额,专项基金出资人将在赔付资金划付完成前将差额资金及时出
资到账。
   (五)专项基金的成立
   专项基金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成立。
   (六)专项基金存续期限
   专项基金的存续期限为自专项基金成立之日起 3 个月。专项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专项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延长专项基金存续期限。专项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将由
专项基金管理人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基金进行审计,并组织清
算。
     二、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
   投资者交易广道数字股票具备如下情形的,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在
(含)仍持有广道数字股票(包括广道数字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 2024 年 12 月 5 日(含)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含)之间卖出广道数字股票
或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未卖出广道数字股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
损失后仍存在亏损的。(不同情形下适格投资者因广道数字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
失,即本次赔付金额的计算方法详见后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 号)认定的责任方和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广道数字股份的股东,及前述主体的关联人,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广道数字股份的股东(非《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责任方)
如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或在二级市场买入广道数字股票符合赔付条件的,仍纳入先
行赔付范围;广道数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买入广道数字股票,不属于先行赔付对象。
     说明:
开发行股票说明书》,该日是广道数字欺诈发行的虚假陈述实施日。
数字证券虚假陈述的揭露日。
流通部分的 100%,揭露日后第 10 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2 月 18 日为广道数字证
券虚假陈述基准日。
  三、赔付金额的计算方式
  专项基金的赔付金额以适格投资者因广道数字事件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专项基金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其中投资差额损失
以投资者买入广道数字股票时点所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不同阶段分别计算,并
依法分别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一)投资差额损失的计算方法
  投资差额损失以投资者买入广道数字股票时点所处不同阶段分别计算,具体
分为以下情形:
买入,并持续持有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的广道数字股票。
  (1)投资者在 2024 年 12 月 5 日(含)至 12 月 18 日(含)期间卖出的,
其投资差额损失(卖出损失)按“发行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
以适格投资者卖出的广道数字股票数量,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2)投资者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未卖出的,其投资差额损失(持有损
失)按“发行价格”与“基准价格(复权后价格)”之差,乘以适格投资者未卖
出的广道数字股票数量,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适格投资者同时存在一级市场卖出损失和持有损失的,投资差额损失为根据
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的卖出损失和持有损失之和,并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
失。已经除权的股票,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股票价格和数量采用“后复权”的
方式复权计算。
市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含)期间买入,并持续持有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的广道数字股票。
  (1)投资者在 2024 年 12 月 5 日(含)至 12 月 18 日(含)期间卖出的,
其投资差额损失(卖出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
乘以适格投资者卖出的广道数字股票数量,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2)投资者在 2024 年 12 月 18 日之前未卖出的,其投资差额损失(持有损
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基准价格(复权后价格)”之差,乘以适格投资者
未卖出的广道数字股票数量,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适格投资者同时存在二级市场卖出损失和持有损失的,投资差额损失为根据
上述计算方法计算的卖出损失和持有损失之和,并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
失。已经除权的股票,计算投资差额损失时,股票价格和数量采用“后复权”的
方式复权计算。
  如投资者在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均买入广道数字股票,投资者在揭露日后卖
出一级市场中买入的广道数字新股或持有至基准日获得的收益与其在二级市场
中遭受的损失相抵减;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买入并在揭露日后、基准日前卖出所获
收益与持有至基准日的损失相抵。
  说明:
  自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期间,广道数字每个交易日收盘
价的平均值为 19.001 元/股,即广道数字事件损失计算的基准价格为 19.001 元
/股(未复权)。根据虚假陈述实施日至基准日期间的分红派息情况进行后复权
计算,复权后基准价格为 19.132 元/股。
  (二)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定》(法释〔2022〕2 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原告的损失
部分或者全部是由他人操纵市场、证券市场的风险、证券市场对特定事件的过度
反应、上市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对其关于相应减轻或者免
除责任的抗辩,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本次先行赔
付计算赔偿损失金额时,除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外,不再扣减其他因
素所致损失。
该方法的原理是,从投资者第一笔有效买入开始,假设投资者买卖广道数字股票
时,同时买入卖出相同数量的指数,每一笔交易均同步对应指数的买入卖出,指
数的价格取交易当日的指数数值。揭露后卖出的或持有股票的,假设也同步卖出
或持有对应的指数。适格投资者可能不同程度受到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
相关的指数作为本案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扣除的参考指数。除北交所正式发布的
“北证 50 指数”外,参考已有司法案例,以全部北交所上市股票(剔除无价格
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构建的“可比市场
指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北交所市场整体波动情况。鉴于广道数字事件中投
资者纳入损失计算交易范围的最早股票买入日期早于“北证 50 指数”基日,本
次先行赔付选取能反映市场波动,覆盖了广道数字事件投资者可纳入损失计算范
围的完整交易期间的“可比市场指数”作为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扣除的参考指数。
对比,用“个体相对比例法”计算投资者证券市场风险扣减比例。指数买入均价、
卖出均价、基准价、卖出损失、持有损失测算方法同个股的计算方法。
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前的投资差额损失金额,按前述“投资差额损失的
计算方法”所列方法,以投资者买入广道数字股票时点所处不同阶段分别计算。
  “证券市场风险扣减比例”=指数损失比例/个股损失比例。
  (1)对于前述一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指数损失比例和个股损失比例的计
算公式如下:
  指数损失比例=(指数持有损失+指数卖出损失)/(需赔付股数*指数于个股
发行日的收盘价)
  个股损失比例=(个股持有损失+个股卖出损失)/(需赔付股数*个股发行价
格)
  (2)对于前述二级市场投资差额损失,指数损失比例和个股损失比例的计
算公式如下:
  指数损失比例=(指数持有损失+指数卖出损失)/(需赔付股数*指数买入均
价)
  个股损失比例=(个股持有损失+个股卖出损失)/(需赔付股数*个股买入均
价)
  最终计算的证券市场风险扣减比例大于 1,则按 1 计算;证券市场风险扣减
比例小于 0,则按 0 计算。
  (三)计算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及印花税
  扣减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后的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及印花税分别按万分
之三的佣金费率、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率计算。
  四、后续公告
  敬请广道数字投资者务必密切关注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
(https://gdszpf.wkzq.com.cn)发布的关于专项基金赔付资金确认和划付的具
体流程与操作要求的后续公告,并严格按公告提示进行操作,以避免因未能在公
告列明的期限内有效实施操作而带来的不利后果。
  特此公告。
  附件:《谅解承诺书》”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谅解承诺书
致: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一、本人(包括机构及个人投资者,下同),系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道数字)投资者,于广道数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申购新股,及/或在广道数字股票上市后买入广道数字股
票。广道数字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 007202442 号),2025 年 9 月 12 日,广道数字公告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 号),其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以下简称广道数字事件)。本人因广道数字事件遭受投资损
失。
  二、本人知悉: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
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并委托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管理人)进行管理,用于先行赔付因广道数字事件而遭受投资损失
的适格投资者。
  三、在详细阅读和充分理解基金出资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五矿证券有限公
司关于正式设立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专项基
金设立公告》)之后,本人同意并接受基金出资人通过专项基金向本人提出的
赔付方案,接受赔付和解。以此为基础,本人现就有关事项作以下不可撤销的
确认及承诺:
  (一)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
(https://gdszpf.wkzq.com.cn)所载全部专项基金相关信息。本人同意并接受基
金出资人通过广道数字事件先行赔付专用网站(https://gdszpf.wkzq.com.cn)告
知本人的损失赔付金额。
  (二)本人确认:基金出资人对广道数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中所作“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新股”的承诺不承担责任。
  (三)本人确认:前述赔付金额覆盖了广道数字事件给本人造成的全部投
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差额损失;(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
金、印花税开支。
  (四)本人同意:除本人另行要求并经赔付工作组认可,前述赔付款项将
由专项基金管理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划付至本人
证券账户(有效的已添加北京市场账户标识的深市 A 股证券账户)对应的托管
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由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划付至本人相关交易结算资
金账户,或由专项基金资金监管银行划付至本人有效银行账户。
  (五)本人确认:根据本次赔付,广道数字事件给本人造成的全部投资差
额损失已经得到充分赔偿。基于此,自前述赔付款项到账之日:
解。
基金出资人,由基金出资人通知广道数字。
责任人索赔:(1)广道数字的发起人及实际控制人;(2)广道数字;(3)广
道数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和承销商;(4)为广道数字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
中介服务机构,及为广道数字上市后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年度报告
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5)上述第(2)、(3)项所涉单位中负有责任的
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第(4)项中直接责任人,及其他广道数
字事件的责任方。
  本人通过基金出资人公告列明的方式完成有效申报且同意与基金出资人达
成和解的,本《谅解承诺书》即生效。
  特此承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