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1 证券简称:康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73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华生物”)于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进度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70.3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5,55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57.70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98,097.3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D101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金额 比例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62,480.81 62,480.81 63.69%
康华生物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 10,261.12 10,261.12 10.46%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7,000.00 25,355.37 25.85%
合计 99,741.93 98,097.30 100.00% —
说明: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整体
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生产效率,加快实现新产能落地,同意公
司将募投项目中的“疫苗生产基地一期建设子项目”实施地点由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医学城
(科技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 182 号(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在项目实
施地政府部门备案的项目名称为“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
扩建项目”完成日期由 2023 年 10 月 20 日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
项目”已如期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及试生产,但鉴于疫苗生产车间补充申请、GMP 符合性
检查及生产许可变更需要较长周期,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
项目”完成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已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试生产、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目前已取得
《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告知书》并获通过,尚需通过药品补充申请审评、注册检验环节后方可
投产,鉴于上述工作完成尚需一定时间,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
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集资金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 62,480.81 62,480.81 48,092.47 76.97%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子项目 10,261.12 10,261.12 10,533.94 102.66%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7,000.00 25,355.37 25,355.37 100.00%
合计 99,741.93 98,097.30 83,981.78 85.61%
说明: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中。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经过审慎研究,在不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用途等前提下,将“康华生物疫苗
生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募投项目已完成车间建设、设备调试、试生产、药品
注册现场核查、药品 GMP 符合性检查、注册检验,现处于药品补充申请审评阶
段。鉴于上述审评完成尚需一定时间,为稳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保障后续生产
经营的合法合规,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充分发
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除前述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
常推进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未变更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亦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强化对
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管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以
确保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和项目推进的稳健性,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未变
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
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康华生物疫苗生产扩建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康华生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