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8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申请对新研股份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8)。
整备案通知书》及《确定书》,对新研股份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并确定北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预重整辅助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及确定预重整辅
助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称“四川新航钛”或“子公司”)分别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2025)新 01 破
申 382 号、3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
请。2025 年 11 月 15 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
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
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号、(2025)新 01 破 24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及子公
司重整程序,公司及子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9 日,重整投资人全部投资款已经支付完毕。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人全部重整投资款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75)。
全部转增完毕,已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 1,495,645,923 股增至 3,290,421,031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
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情况
告。同日,管理人出具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5 年
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重整程序中,公司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等方式,有
效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极大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也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公司资本结构获得优化,长期制约经营发展的债务压力得到根
本性缓解,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创造了必要条件。未来,公司将着力整合内
外部资源,巩固提升既有业务,并依托控股股东产业优势,探索业务协同,培育
符合政策导向的新增长点。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预计将对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
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风险提示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仍将因前述净资产为
负的情形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
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
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