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5-108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天或标的公司)36%
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协议)系各方就前期历
史协议后续履行事宜达成的框架性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方案、交易价格等
核心条款,需依据相关案件后续进展进一步明确,最终以各方正式签订的《股权
转让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后续若有重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取决于后续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交易实施
及执行情况,现阶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预估。
特别提示以下案件进展相关的不确定性风险:1.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 1.5 亿元
质押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 1.5 亿元案)仍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该案终审判
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直接影响相关款项追回及本次交易对
价的确定;2.海南弘天诉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 1.46 亿元质押合同纠
纷案(以下简称 1.46 亿元案)虽已有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且已申请强制执
行,但尚未获得任何回款,回款时间、回款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3.上述两起
案件与已执行完毕的海南弘天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7 亿元质押
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 1.7 亿元案)存在关联性,若 1.46 亿元案未能执行回任
何款项、1.5 亿元案未能最终确认担保合同无效,1.7 亿元案的生效判决存在被
撤销的风险,进而导致海南弘天已收到的 1.03 亿元执行案款存在被执行回转的
风险,进而可能导致本次支付的 6500 万元诚意金需退回,交易推进存在中断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历史交易背景
下简称万厚公司)与公司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一》)。根据协议约定,北京弘天将其持有的海南弘天 100%股权以 48.60 万元价
格转让给万厚公司;同时约定,海南弘天需积极追回因违规对外担保产生的 4.66
亿元损失,追回金额扣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后,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
公司所持北京弘天 51%股权。该协议已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相关股权
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转
让二级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公司)、北京弘天、海南弘天、万厚公司共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协议二》)。根据协议约定,公司以 1000 万元价格将所持北京弘天 15%
股权转让给海南弘天与万厚公司共同指定的德天厚公司;同时约定,若海南弘天
追回前述 4.66 亿元违规对外担保损失,需在扣除追偿成本、相关费用及该协议
项下股权转让款 120%(即 1200 万元)后,将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无条件支付给
公司,用于购买公司所持北京弘天剩余股权。该协议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正式
生效,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披
露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二)本次框架协议签署背景及情况
近期,海南弘天收到 1.7 亿元案的执行案款 103,049,868.03 元。该案已执
行完毕,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结案。依据上述两份历史协议约定,该笔案款扣
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上述历史协议约定的 1700 万元后,剩余资金用于受让
公司所持北京弘天剩余 36%股权。
为妥善履行上述历史协议约定,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德天厚公司、
北京弘天、海南弘天、万厚公司共同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各方一致同
意由德天厚公司受让公司所持北京弘天剩余 36%股权。但鉴于以下情况,本次交
易对价暂无法最终确定:
(1)1.46 亿元案尚未收到任何执行回款;
(2)1.5 亿元
案仍在审理中,回款存在不确定性;(3)前述三起案件存在关联性,若 1.46 亿
元案未能执行回款、1.5 亿元案未能最终确认担保合同无效,则 1.7 亿元案的生
效判决存在被撤销风险,进而导致海南弘天已收到的 103,049,868.03 元案款存
在被执行回转的风险,进而影响本次交易对价的确定。
基于上述情况,各方约定: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德天厚公司从上述执行回
款中向公司支付 6500 万元,作为受让公司所持北京弘天 36%股权的诚意金;待
对价,并另行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的议案》。本框架协议仅为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达成
的初步意向约定,具体交易细节以各方后续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需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签署;若正式协议涉及股东会权限的,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德天厚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其他安排或情形。
(三)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
经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德天厚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术转让;健康管理(需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食品。
(二)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安祥 货币 2352.1263 49.00% 2352.1263 49.00%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727.8737 36.00% 0.00 0.00%
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 货币 720.00 15.00% 2447.8737 51.00%
合计 4800.00 100.00% 4800.00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78 9.85
负债总额 12,032.37 12,286.33
应收款项总额 - -
净资产 -12,022.59 -12,276.48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297.68 -253.89
净利润 -297.68 -253.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 0.00
注:上表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运营情况说明
北京弘天自 2020 年起持续停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明确复工计划及预期;
且根据其近年财务数据显示,标的公司持续亏损、净资产为负,其未来能否恢复
正常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出让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西德天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标的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丁方: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戊方:广西万厚商贸有限公司
(二)核心约定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2025)渝民终 46 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
号:(2025)渝 87 执 2993 号,以下简称 1.7 亿元案】已执行完毕,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结案,并已从执行法院处获得执行案款 103,049,868.03 元(含
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江支行 1.46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2024)
最高法民再 2 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 1.46 亿元案】、丁方诉广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江支行 1.5 亿元质押合同纠纷案【二审案号:(2025)粤民终 1673
号,以下简称 1.5 亿元案】追回的款项,在扣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股
权转让协议二》约定的 1200 万元后,超出 500 万元的部分用于购买甲方持
有的丙方 36%股权。丁方、戊方指定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该部分丙方股权。
相关款项的追回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暂无法最终确定。同时,
前述三起案件存在关联性,若 1.46 亿元案、1.5 亿元案未能最终确认担保合
同无效,则丁方已收到的上述 103,049,868.03 元案款存在执行回转风险。
据此,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乙方从上述执行回款中向甲方
支付 6500 万元,作为乙方受让甲方所持丙方 36%股权的诚意金;待 1.46 亿
元案、1.5 亿元案两起民事案件最终判决且相应款项收回后,各方再协商确
定具体交易对价,并另行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一》约定的 500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二》约定的 1200 万元及本协议
约定的诚意金后,剩余款项存放于甲方、乙方、丁方、戊方共同指定的账户
中,该账户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监管,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待 1.46 亿元案、1.5 亿元案两起民事案件最终判决且相应款项收回后,各方
依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丁方发生的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应通报甲方并提
交有效凭证,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第三方、不得对该股权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待各方签订最终股
权转让协议后,甲方按照约定将该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
分行退回已收执行款)以及 1.46 亿元案、1.5 亿元案最终确定丁方无法追回
任何款项的情形外,乙方、丁方、戊方不得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按照本协
议约定确定标的股权的最终转让价格并要求乙方、丁方、戊方履行付款义务。
任,且乙方、丁方、戊方应按未付款项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通过处置北京弘天股权,集中
资金与资源聚焦主业发展,提升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
稳定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笔款项暂不计入公司 2025 年度损益,待正式《股
权转让协议》签订并满足股权处置确认条件后,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北京弘天股权,可彻底剥离不良资产,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