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 北矿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2: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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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火炬工业
炉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火炬”)与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矿冶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签署了《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
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项目工程量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增项,
经双方协商签订《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补
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1,479,222.15
元(含税)。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范围及额度内开展
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
累计 3 次、累计金额 751.13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的 5%。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背景和协议签署情况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于 2024 年 2 月 8 日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2024 年 3 月 5 日开标,经过公开招标、评标等工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
人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结果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公示期满后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株洲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024 年 4 月 2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
中标人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中标金额 29,565,103.68 元,相关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均
已按规定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
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
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9,565,103.68 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18 条规定,该次控股股东矿冶
集团参与公开招标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原合
同的签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本建设项目工程量大,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增项,经双方协商,在原有合
同基础上增加项目,包括湿法车间旋挖灌注桩替代预应力管桩、智能化车间货梯、
湿法车间外增加消防水池、二期厂区重载道路路基夯实等。株洲火炬和矿冶集团
(联合体成员: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1,479,222.15 元(含税)。
  (二)关联交易情况
  矿冶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胡建军先生、范锡生先生、许志波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
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株洲火炬与控股股东签订总
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
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的5%,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矿冶集团持有公司 47.53%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400000720M
  法定代表人:韩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7,598.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 1 号
  成立日期:2000 年 5 月 19 日。1999 年作为 12 个重点院所之一,转制为中
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于 2000 年 5 月 19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名北京矿
冶研究总院,2017 年 12 月更名为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 年 4 月更名
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矿行业高效节能
技术研发;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钢、铁
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态恢复及生
态保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生
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工程设
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
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
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食品添加剂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
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
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末资产总额 2,733,320 万元,净资产 1,944,519 万元;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5,824 万元、净利润 83,237 万元。(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中央企业,与公
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财务状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员: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
化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9,565,103.68 元(含税)。
在施工过程中,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出现增项,包括湿法车间旋挖灌注桩替代预
应力管桩、智能化车间货梯、湿法车间外增加消防水池、二期厂区重载道路路基
夯实等,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1,479,222.15 元(含税)。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原总承包合同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方。补充协议基于原
总承包合同,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与工程量进行计算同时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各
方充分协商而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补
充协议(三)》主要内容如下:
 发包人: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灌注桩替代预应力管桩、智能化车间货梯、湿法车间外增加消防水池、二期厂区
重载道路路基夯实等。
割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该项目工程量较大,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增项,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建设开展所需,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本次
交易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
胡建军先生、范锡生先生、许志波先生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 6 名非关联董事一
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
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株洲火炬与控股股东的
关联交易是因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而进行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充协议基于原总承包合同,结合施工实
际情况与工程量进行计算同时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而定,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
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范锡生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委员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株洲火炬与控股股东
矿冶集团签订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理由充分,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
易)如下:
冶集团签订《高效节能有色金属熔炼装备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
议(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整(含税)。目前按照协议正常执行中。
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北矿机电(沧州)有限
公司与矿冶集团签订《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合同补充协议(二)》,协议金额为人民币 5,732,117.37 元(含税)。目前按照
协议正常执行中。
 前述非日常关联交易与本次关联交易累计计算,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5%。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
交易。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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