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39 证券简称:晨光电缆 公告编号:2025-113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已提前 15 天发出公告通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3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秘书朱韦颐,总工程师岳振国,副总经理陆国杰,王玮,金金元,王晨健,
杨益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3,272,53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
反对股数 10,96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 34,291,28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
对股数 10,96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为:朱水良、王善良、朱韦颐、王
明珍、王良珍。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预计公
司及全
资子公
司 2026
年度日
常性关
联交易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妍婧、李育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