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5-063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148,704,2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19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45 人,代表股份 19,333,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66,19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8398%。
公司的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8,704,290 股,其中
赞成票 147,161,2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624%;反对票 1,221,5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8214%;弃权票 3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7,790,25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0189%;反对票 1,22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3181%;弃权票 3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9,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629%。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志龙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8,704,290 股,其中
赞成票 147,132,69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431%;反对票 1,380,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9282%;弃权票 19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87%。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
上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赞成票 17,761,659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710%;反对票 1,38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1390%;弃权票 19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9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华隽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姚远、王娟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