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环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2: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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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5-040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议
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
“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建设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完成。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4.2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8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152.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827.34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9383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连云港)有
限公司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
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13,145.98     106,328.30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公司中集赛维罐箱服务
(连云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罐箱后市场连云港堆场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9,292.09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
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建设期、变更实施地点及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公
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
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
资 金 账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
项目调整建设期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情况、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原因
  公司“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总体目标包括:1、改造升级、扩容高性能的信
息化、数字化硬件设备设施,构建敏捷、安全、稳定的网络、计算、存储资源能
力,为数字化转型创造构建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2、综合运用信息技术、运营
技术和数字化转型等手段,改善、固化公司管理流程,持续提升员工效率和管理
质量,满足风控及合规管理要求,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公司“数字化运营升级项目”由多个子项目组成,目前整体投资计划完成率超
过 80%。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公司对部分子项目实施时间计划进行调整,因
此需要将整体项目建设周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完成。
  三、保障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规要求,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
积极协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
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高效有序地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
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经谨慎研究,公司董事会一致
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对“数字
化运营升级项目”建设期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完成。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综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调整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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