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107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完成回购的 970,000 股回购股份
用途进行变更,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7,298,284 股变更为 76,328,284 股,公司注册
资本将由人民币 7,729.8284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7,632.828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一、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