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9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授予了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有激励对象均完成业绩考核要
求,但期间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1 名激励对象
曾任职单位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1 名激励对象
于 2025 年 9 月去世,本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申请解除限售,但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共计 117,184 股。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 13.98 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117,184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60,002,247 股变更为 759,885,063 股。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办理。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联 系 人:王紫沁、黄佳顺
联系电话:020-38031687
电子邮箱:hdbp@hdbp.com
邮 编:510623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
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
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电子邮件收到文件
日为准;寄送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