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9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伙)
伙)
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服务,辞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顺
利完成,公司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通过履行的邀请招标程序及评审结果,拟聘请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
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
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10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收到立信事务所发来的《关于辞任广
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机构的函》,立信事务
所鉴于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司提供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为确保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财务信息的高质量披
露,强化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根据已经履行的邀请招标程序及评审结果,拟聘任天健
(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详情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 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天健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事务所作为华 仪电 已完结(天健事务
华仪电气、东海 2024 年 3 月 6 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 所 需 在 5% 的 范 围
投资者
证券、天健 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 内与华仪电气承担
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 连带责任,天健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案件 务所已按期履行判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
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
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禤文欣,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该所执业,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自 2025 年起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卢玲玉,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拟自 2025 年起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鹏,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
自 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250
万元(其中广东宏大 140 万元、雪峰科技 110 万元),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广东宏大 40 万元、
雪峰科技 40 万元)。本期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略微有所增加,主要原
因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所增加。
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
的合同为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广东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纪检审计部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向 5 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
邀请招标文件,共有 3 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对上述 3 家会
计师事务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评审,立信事务所得分第一,天健事务
所得分第二。立信事务所鉴于人力资源配置和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
法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根据会计师选聘制度规定及招标综合得分,拟聘请第二
中标人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将按公司
要求完成本次年度审计项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此次拟变更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有关规定,
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及拟聘天
健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
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审计工
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天健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天健事务所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的要求,
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年报审计机构的函》;
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