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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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 2025-05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选举李伟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李伟先生的董事任
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李伟先生简历如下:
   李伟先生,1972 年 8 月出生。自 2024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工作部
/群团工作部总经理。2006 年至 2021 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
副总经理,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客户服务部总经理,银行保险部总经理。2021 年至 2024 年期间,
先后担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市场部/大湾区办公室总
经理、中国人寿保险(印尼)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毕业于北京外国语
大学日本学研究中心,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在职期间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李伟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其任期自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董
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直至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
  职工董事薪酬按照本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并参照其职务及职责而确
定。李伟先生作为本公司职工董事,将不会在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袍金,
而是依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职位取得相应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奖金和福利。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伟先生在过去三年内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
担任董事职务,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与本公
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未持有本公
司股票。李伟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
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
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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