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
氧塑封料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 10,185.24 万元,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70,63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3,293.82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3 月 30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18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6,3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73,361,785.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938,214.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2314 号)。募集资
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海诚科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 半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 公 告 编
号:2025-055)。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已实
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结项名称 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
结项时间 2025 年 12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
额(1)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
额(2)
尚需支付的款项(3) 288.71 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4)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5=1-2-3+4)
其中:尚未投入的
铺底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
?补流, 10,185.24 万元
途及相应金额
注:
(1)以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尚需支付的款项主要为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款,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
付为准;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到期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
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始终以审慎原则推进项目实施,严格遵循募集资金
使用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可控。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与技术标准不降低的前
提下,公司通过整合内部存量生产资源,实现产能协同调配,优化设备采购全流
程方案,提升议价能力与供应效率,同时优先选用国产专用生产设备,在保障项
目核心功能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实现募集资金投入的合理节约,
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
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
拟将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计划
如下:
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10,185.2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高密度集成电路和系统级模块封装用环氧塑封料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