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达: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1: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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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17         证券简称:陕西华达          公告编号:2025-052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92,074,40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8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1,774,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8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00,30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304,40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300,30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
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3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29%;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3%;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428%;反对 3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808%;弃权 1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764%。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2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53%;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1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432%;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2%;弃权 18,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0445%。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35,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72%;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568%;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7%;弃权 13,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4%。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2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03%;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 1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544%;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2%;弃权 13,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3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883,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8957%;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6%;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26%;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7%;弃权 1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电子西京电气集团有限
公司、雷峰涛已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033,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559%;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6%;弃权 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63,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6626%;反对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97%;弃权 14,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9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王嘉欣
  (三)结论性意见:
  五、备查文件
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华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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