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9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层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2人,代表股份338,779,405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44.57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
份269,339,1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4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6
人,代表股份69,440,2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136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
所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582,09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8%;
反对 193,9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72%;
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85,182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17%;
反对 193,91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85%;弃权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443,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53%;
反对 3,334,2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42%;弃权
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6,6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858%;
反对 3,334,2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4049%;弃
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9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538,4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433%。
同意 335,582,45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05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41,5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1.1381%。
同意 13,985,54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1.39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李丹虹、蒋婧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议;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