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 关于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30 21: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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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5-123
债券代码:127108          债券简称:太能转债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 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 太阳 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高
于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
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披露
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40)、《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66)。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
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6.69 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6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0,930,100 股,占公司 2025 年 9 月底总股本 3,921,204,018 股的 0.28%,
最高成交价 4.81 元/股,最低成交价 4.44 元/股,成交总金额 49,862,89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5 三季
度权益分派,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121)。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中
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上限进行调整,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63元/股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6.57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6.63元/股-0.0631238元/股≈6.5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57元/股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1,522.0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9%,按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6.5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3,044.14万股,
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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